畢業證書及學業成績證明書領取安排 (2024-26年度)
12.10.2026
本局會向取得「達標」、「達標並表現優異(I)」及「達標並表現優異(II)」的學生頒發一份畢業證書及學業成績證明書,而取得「未達標」的學生亦會獲發一份學業成績證明書*。
學生請於2027年1月29日或之前到所屬中學領取。
| 表現水平 | 畢業證書 | 學業成績證明書 |
| 達標並表現優異(II) | ✓ | ✓ |
| 達標並表現優異(I) | ✓ | ✓ |
| 達標 | ✓ | ✓ |
| 未達標 | ✓ |
*應用學習(職業英語)-英文傳意課程,如要獲取由職業訓練局頒發的資歷架構第3級證書,除須成功修畢應用學習課程外,亦至少須於一個資歷架構第3級單元取得及格成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