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训练局 应用学习课程 - 常见问题

课程设计
  • 应用学习课程於何时开课?

应用学习课程於每年九月开课。

  • 课程的修读时间为多久?

每个应用学习课程的总课时为180小时,修读期一般横跨高中两个学年,於中五学年九月开课,中六学年十二月完成;个别课程或可提前於中四学年九月开办,中五学年五月完成。

课程提供及报名
  • 上课时间及地点如何安排?

因应个别课程有关设施及器材需要,课堂可灵活安排於学校及/或职业训练局辖下院校进行。上课时间及地点之安排需由校方与本局协商而定。

  • 应用学习课程由谁任教?

所有课程均由VTC认可的导师任教。

  • 应用学习课程以哪种语言授课?

课程一般以中文作为授课语言。本局亦会因应情况(例如:报读个别课程的学生人数)决定最终会否开办以英文为授课语言的班别。

  • 模式二(即自行或跨校「包班」)设有指定开班人数吗?

大部分课程指定开班人数为17人,个别课程如「西式食品制作」、「酒店营运」、「应用学习(职业英语)— 英文传意」以及「食品科技及营养」则为16人。

注:取录学生人数如少於指定开班人数,课程费用仍按指定开班人数计算。

  • 参与模式二之学校是否需要跟VTC签订合作协议?

需要,而且有关合作协议有效期为全课程180小时。

  • 入学资格是甚么?

中四课程:应届中三学生
中五课程:应届中四学生

详情请向所属中学查询。

  • 职业训练局现提供哪些课程?

中四课程 | 中五课程

  • 学生需要缴付学费吗?

所有在资助中学、官立中学、直接资助中学、按位津贴学校及设有高中班级的特殊学校,修读由课程发展议会所建议的高中课程的学生,将获教育局全数资助课程费用。学生无需缴交课程费用。每名学生最多可修读两个*应用学习课程作为高中选修科目。

注:包括应用学习(职业英语),但不包括应用学习中文。

  • 学生如何报读应用学习课程?

所有学生必须透过所属中学向教育局申请报读应用学习课程。学生申请成功与否,须视乎本局的甄选结果而定。

  • 学生可否重读应用学习课程?

学生如已完成应用学习课程第一年,但於中学重读有关年级,在学校校长及本局的支持下,可继续修读该课程第二年或选择重读该课程第一年(如课程仍有提供)。

成绩及资历认可
  • 怎样评核学生的成绩?

应用学习课程属於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乙类科目,不设公开考试。每个应用学习课程均设6至10个评估课业,於修读期间定期进行。

评估工作由本局执行,考评局则负责调整由本局提交的评估成绩。经调整后的成绩,将会在香港中学文凭证书上汇报。

  • 应用学习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将如何汇报?

学生成绩汇报细分为:「达标」、「达标并表现优异 (I)」和「达标并表现优异 (II)」。如学生表现低於「达标」的水平或出席率不足80%,将被定为「未达标」,其成绩亦不会在证书上汇报。

  • 资历是否获得职业训练局认可?

本局会视应用学习课程为选修科目,每名学生最多可提交两个应用学习课程的成绩,以报读相关的学士学位课程、高级文凭课程或文凭课程。

学生不同的学习需要
  •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可否修读应用学习课程?

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,同样可修读应用学习课程。学校於递交课程申请时,可选择为他们提供补充资料,以供本局参考。本局会因应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学习情况适当地调整教学策略,以有效支援他们修读应用学习课程。

此外,本局亦为智障学生提供高中应用学习调适课程